2010年2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《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》,同年7月1日开始实施。《条件》由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,与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、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、国内主流客车及零部件企业共同起草。对专用小学生校车的定义以及校车的配置标准进行了相关规定。
2011年11月27日,温家宝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要求,“法制办要在一个月内制定出《校车安全条例》”。2011年12月11日,国务院法制办公布《校车安全条例(草案)》征求意见稿,向全社会征求民意,截止期为2012年1月11日。
2012年1月13日,《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》《专用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》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通过审查。
2012年1月17日,国务院法制办表示,共有2818人次提出7030条意见,主要围绕十大热点提出许多不同的意见和建议:1.就近入学还是发展校车?2.幼儿和高中生是否应当使用校车?3.校车高标准是否可行?4.教育部门牵头还是其他部门牵头?5.校车运营是否应当市场化?6.驾驶人资格条件是否应该更加严格?7.校车是否应该享有优先权?8.学校是否应派随车照管人员?9.是否应该加重法律责任?10.3年过渡期长还是短?
2012年3月5日,“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。”校车安全问题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。
2012年4月5日,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由国务院公布并实行。《条例》对校车的管理责任主体、校车使用地区、制定和修订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部门、校车驾驶人资格、校车通行安全、校车乘车安全、相关责任等进行了规定。
2012年4月1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。根据条例,高中学生上下学不纳入校车服务范围,幼儿入园也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。
2012年5月1日国家标准委发布《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》。此《标准》被业界称为新校车国标,由两项强制性国标《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》和《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》组成。这两项国标明确了校车及座椅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,更加注重车辆安全性能、车辆配置的人性化、车辆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。同时规定幼儿校车的最大乘员数不超过45人,小学生校车和中小学生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。
2012年5月2日《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对外公布,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