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司机今年40多岁,他是湖里区一家民办学校的校车司机。2012年12月12日傍晚,他喝了很多酒。当时正好是放学期间,尽管他喝醉了,却还是晃晃悠悠地上了校车,开着车去载学生。
这家民办学校有很多学生,每天都有几十名学生乘坐校车。当天,黄司机的校车搭载了33名学生。这些孩子,大都是外来工子女,有个别是初中生,但多数是小学生。
黄司机的醉驾行为,将33个孩子的生命置于险境。当时,坐在车上的都是孩子,除了黄司机自己,没有其他成年人,孩子们身处危险之中,却都不知道黄司机醉驾。
还好,当校车行驶至湖里区金尚路岐山路口时,遇到厦门市公安局禾山派出所民警设卡检查。
遇到民警后,黄司机为逃避检查,驾车逃离现场,但是,他最终没有逃过去。刚逃了一会儿,他就在枋湖北二路尚忠路口被民警抓获。
随后,民警对黄司机进行了酒测,经查,他的血清中酒精含量为369mg/dl,系醉酒驾车。
近日,黄司机在湖里区法院受审。法院判决认为,他在下班高峰期间,醉酒驾车搭载未成年学生,忽视未成年学生及其他交通参与人的生命、财产安全,而且为逃避检查驾校车逃离现场,情节恶劣,应予从重惩处。
因此,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零十五日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