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泉州市交通委发布会议纪要,明确交通部门牵头,协同相关单位,共同审查幼儿园校车经行道路的技术状况,以提高幼儿园校车上路的审核效率。
据了解,去年,泉州市新购150多辆幼儿园校车,许多至今未能申请到幼儿园校车使用许可证和标志牌,主要是因为幼儿园校车上牌需多部门审核,责任不明确,审核迟迟难批。
联合勘查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,分别对道路技术条件和标志、标线、标牌等提出意见,由负责牵头的县级交通(运输)局汇总提出审查意见。
泉州开发区幼儿园校车经行道路技术状况的勘查,由泉州开发区管委会牵头,组织公安、市政公用(建设)、教育、公路等部门,晋江市、鲤城区的交通局、有关乡镇政府(街道)等相关部门(单位)配合,在3日内完成,并由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向教育部门回复审查意见。
各地幼儿园校车停靠预告标志、站点标牌设置及停靠站点标线施划工作,按照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,由交通、公安、教育、市政公用事业等单位按各自职责进行建设、管理和养护。
同时,严格了对幼儿园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。教育局引导学校尽可能选聘拥有本地户口、技术过硬、品德较好的驾驶员。公安部门要对外省籍驾驶员所提供的“申请取得幼儿园校车驾驶资格的证明材料”再次审核把关,确保驾驶员资格符合相关要求。恭喜泉州的孩子们能坐上安全可靠地幼儿园校车,让孩子们平平安安放学回家,保护好国家未来的花朵。